首都机场集团作为被告/被上诉人的1起涉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诉讼将于2024年12月17日开庭
发布日期:2024-12-20 13:21 点击次数:139
本站消息,根据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公布了一则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/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,详细内容如下:
案号:(2024)最高法民终34号审理法院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案由: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当事人信息: 原告/上诉人:金浩集团有限公司、胡某某 被告/被上诉人: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、北京天越盛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山东海林集团有限公司、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、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、王某某、尹某某、朱某某、江某某、刘某某、董某某、武汉德施普贸易有限公司、宜昌市昆成商贸有限公司开庭日期:2024年12月17日根据统计,近一年内以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则,其中案由为“执行异议之诉”的公告以1则居首,其次为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”有1则。历史开庭公告如下:
数据来源:天眼查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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